近日,网传的一份西安碑林区人民法院《决定书》引发关注。决定书显示,陕西一律师在庭审现场殴打他人,被拘留5天、罚款1万元。 4月13日,被打者蔺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,网传《决定书》属实,打人者已执行拘留。
▲示意图 图据图虫创意 蔺先生提供给记者的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(2026)陕0103司惩4号《决定书》显示,被拘留、罚款人彭某,1966年10月生,男,系陕西君勤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。 该院在审理(2025)陕0103民初23797号原告王某起诉被告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第三人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、西安中厦投资有限公司、陈晨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中,彭某作为第三人西安中厦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,在法庭核对当事人身份时,彭某对被告出庭人员身份不认可,与坐在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席位的蔺先生发生口角,彭某突然起身用包击打蔺先生头部,造成蔺先生受伤,导致庭审被迫中止。彭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庭规则,扰乱了法庭秩序。 《决定书》称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;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等相关规定,决定如下:对彭某拘留五日,罚款10000元。 红星新闻记者 胡闲鹤 编辑 杨珒 审核 王光东 |
1. 本内容仅用于正常交流、信息分享,不涉及违法、违规、低俗、虚假宣传等行为。
2. 发布者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与平台及管理方无关。
3. 如内容侵犯您的权益,请联系管理员删除,我们将积极配合处理。
4. 平台有权对违规内容进行编辑、删除、禁言等处理,发布者自愿遵守规定。
Archiver 小黑屋 佳木斯觅未传媒有限公司
( 黑ICP备2021005432号|
黑ICP备2021005432号-1 )
劰载中...
Powered by Discuz! X3.5 © 2017-2026